民生人寿:江苏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被罚
保险行政处罚

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开披露由江苏金融监管局作出的一张保险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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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9万元;相关责任人宋国华被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

上述处罚合计11万元,决定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金融监管局。

官网信息显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8日,注册资本金60亿元,总部位于上海,建立了覆盖全国重点省市区域的机构服务网络,拥有26家分公司、近500个服务网点、超1万名专业人员,累计服务用户超1068万人,支付理赔款总额超95亿元。公司综合实力稳步提升。截至2025年底,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24.86亿元,总资产1451.71亿元,累计十五年盈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7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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