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福建省金龙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龙稀土成立于2000年3月3日,2023年11月30日完成股份制改制,2025年2月28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2026年4月17日起进入创新层。主营业务为稀土精深加工及稀土功能材料的研发与应用。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目前已建成20000吨钕铁硼磁性材料、3000吨稀土金属及合金、2000吨高纯稀土氧化物、1000吨发光材料生产线,并已布局稀土资源回收业务;稀土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半导体、医疗诊断、工业电机、机器人、航空航天等领域。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拥有575项专利,其中中国境内专利306项(含发明专利257项)、境外专利269项;拥有16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技术、4个经认定的省级研发机构,牵头或参与7个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4509.13万元、17266.16万元、19886.91万元和9751.7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合计271人。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54.17亿元、42.98亿元和57.9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0.76亿元、2.30亿元和2.3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0.33亿元、1.62亿元和2.02亿元。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68亿元,归母净利润1.82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78亿元。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选择《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3条第(二)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024年度和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平均为50.45亿元,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34.73%;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5亿元。对照该项上市条件,公司相关指标满足要求。
发行方案方面,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78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可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4170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1970万股。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50168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
募集资金运用方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入70000万元,用于三个项目:金龙稀土长汀基地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产线设备更新与智能化升级项目拟投入35500万元,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二期)及配套后处理项目,分别拟投入21386.98万元、13113.02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65.20%股份,为控股股东;福建省国资委间接控制公司合计75.70%股权,为实际控制人。

招股说明书提示了多项风险:稀土行业受国家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总量控制等产业政策影响较大,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明显,公司还面临经营业绩波动、行业竞争加剧、汇率波动及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等风险。本次发行尚需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能否成功上市存在不确定性。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
知识产权声明:面包财经作品知识产权为上海妙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