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美锦能源发布公告,公司及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等五名高管同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美锦能源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裁姚俊卿、财务总监郑彩霞、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庆华对上述募集资金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董事长姚锦龙、董事会秘书赵嘉对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深交所同步下发监管函,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美锦能源:近十年三次募资,涉及三家主承销商
本次山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及深交所监管函,仅认定美锦能源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并未明确界定本次违规事项具体对应公司哪一轮融资项目。
根据公开数据梳理,近十年美锦能源进行过3轮直接融资。

其中,最新一轮融资为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债项目,募资规模达35.9亿元,由中信建投证券独家保荐。此前2021年公司完成定增项目,募资10.98亿元,该次融资由中信建投证券、信达证券联席保荐。
最新一轮融资:“美锦转债”
2026年6月9日,美锦能源集中披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美锦能源于2022年公开发行“美锦转债”,此次可转债项目合计募资35.9亿元,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
自2022年美锦转债落地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节奏多次调整。截至2022年8月末,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30.3亿元;同年10月,公司变更部分募投用途,将原氢燃料电池相关项目资金部分调整投向美锦氢能总部基地、滦州焦炉煤气制氢两大项目。
2024年至2025年期间,公司对多个募投项目延期、调整规划,最终在2025年11月终止原有氢燃料电池相关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年12月再度顺延滦州焦炉煤气制氢项目投产周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公司表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经核查后,中信建投作为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早在2024年4月,中信建投披露美锦能源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报告书中提到,“美锦能源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美锦能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美锦能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美锦能源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将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信建投:一季度利润增长99%
中信建投证券为国内头部上市券商,保荐承销、财富管理、投资交易等核心业务位居行业第一梯队,常年服务多家上市公司开展股权、债券融资及持续督导工作,是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
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3.22亿元,同比增长22.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9亿元,同比增长30.68%。中信建投2026年一季度业绩表现亮眼,实现营业收入76.96亿元,同比增长62.27%;归母净利润36.67亿元,同比增长99.03%。
2025年年报董事长致辞中提到,公司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恪守金融服务社会财富管理的本分,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努力实现更多价值创造,推动业务发展向新向好,以商业价值反哺股东投入,实现多次利润分配。
2026年3月27日,中信建投披露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1,357,421,589.47元(含税)。叠加2025年中期分红,公司全年现金分红合计达26.37亿元,占2025年归母净利润(不含永续次级债利息)的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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