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基金经理张堃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涉嫌证券投资未申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诺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堃曾先后担任诺安基金多只产品的基金经理。
此前,诺安基金原投资部执行总监兼基金经理邹翔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行贿罪等原因被判刑。
基金经理张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张堃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
(一)张堃知悉三只公募基金的未公开信息
2014年5月至2023年10月,张堃为公募基金从业人员。2020年5月至2023年10月,张堃担任三只公募基金的基金经理,具有三只公募基金的查询、操作权限,知悉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成交情况、持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
(二)张堃控制、使用“郑某华”等七个证券账户情况
2015年3月26日至2017年6月13日期间,“顾某珍”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15年6月25日至2016年6月26日期间,“谢某春”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15年7月17日至2017年3月2日期间,“罗某峰”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16年4月12日至2021年8月27日期间,“郑某华”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郑某华”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21年1月27日至2023年6月29日期间,“姚某”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8月2日期间,“赵某华”证券账户由张堃实际控制并使用。
(三)张堃控制、使用案涉账户组趋同交易情况
案涉期间,张堃利用相关未公开信息,控制使用“郑某华”证券账户、“郑某华”证券账户、“姚某”证券账户及“赵某华”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三只基金发生趋同交易,趋同交易金额768.56万元,趋同交易盈利7.52万元。
二、张堃涉嫌证券投资未申报
案涉期间,张堃控制使用上述“郑某华”等七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但事先未向所任职基金公司申报。
张堃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未按规定申报投资的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其如实供述、配合调查、认错认罚等情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决定:
一、就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依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张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52万元,并处以28万元罚款。
二、就未按规定申报投资的行为,依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张堃责令改正,并处以6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两项:
对张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7.52万元,并处以34万元罚款。
诺安基金前基金经理张堃曾管理多只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诺安基金旗下前基金经理张堃于2014年5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多只产品的基金经理。2023年,张堃离任所有在管产品的基金经理职务。

从历史业绩来看,张堃管理产品整体表现并不差。
诺安先锋A是张堃在管产品中规模较大的产品,张堃任职3年多以来累计取得收益率68.01%,同类排名54/971。
诺安基金:此前有高管因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刑
公开资料显示,诺安基金曾有高管因行贿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等被判刑。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2年9月披露的《邹凡,邹翔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邹翔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原执行总监兼基金经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至2015年1月期间,被告人邹翔利用担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执行总监兼基金经理管理操作“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职务便利,将该基金账户投资股票的品种等未公开信息,泄露给其弟弟被告人邹凡,进而指使邹凡利用二人实际控制的“邹凡”、“田某”两个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非法获利共计23550356.84元。
同时,公诉机关还指控:被告人邹翔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7年2月被重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为谋取撤销案件或较轻处理的不正当利益,请托时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五支队支队长王某提供帮助。为此,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邹翔先后13次单独或委托唐某2送给王某共计350万人民币。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其股东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40%)、深圳市捷隆投资有限公司(40%)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2025年,公司旗下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886.43亿元。
诺安基金官网披露:公司理念为因诚至信,因诺而安。诺安基金建立了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风险管理目标,以各机构及职能部门为依托,自上而下,建立了包括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职能机构层、具体操作层在内的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对公司运作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完善的风险管控。
不过,近年来公司先后有基金经理及原高管涉及未公开信息交易、行贿等案件,在监管持续强化基金行业合规建设的背景下,诺安基金如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强化员工合规管理,仍值得市场持续关注。
(文章序列号:2074002691113226240/C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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