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升达林业披露关于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司收到法院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被判赔886.89万元。此外,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和解。
根据公告,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的耿会云等 67 位原告作出的(2024)川 01 民初 250 号《民事判决书》,升达林业被判赔偿给原告耿会云等 65 人造成的损失 886.89万元。被告江昌政、被告江山、被告江昌浩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共计371宗(5宗已撤诉),涉及诉讼金额总计1.79亿元。其中 196 宗案件已审结;2 起案件正在上诉中;耿会云等 67 人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起诉公司、江昌政、江山、江昌浩、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审查过程中,原告撤回对厦门国际银行的起诉,近日法院已一审判决;剩余 101 宗案件均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升达林业称,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正在研判上诉事宜,上述诉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前期已根据诉请金额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升达林业还于近期披露了关于成都农商行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进展公告。2025年12 月31日,公司与成都农商行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2026 年2月12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最高法民再185号《民事判决书》,升达林业同意向成都农商行支付和解价款5000万元。办理完毕后,双方在本案及案涉《股权回购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双方再无争议。
2025年预盈超1亿元
升达林业主要经营天然气液化加工业务,还涉及城镇燃气运营、加气站运营等业务。
根据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升达林业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亿元至1.65亿元,同比增长816.77%至1275.15%;预计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00万元至3300万元,同比下降35.36%至56.91%。
升达林业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产销规模较上年同期显著增长,但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公司有息债务规模整体较上年同期减少,财务费用确认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涉案主体达成和解。此外,针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案件、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诉讼案件,公司已据最新进展情况重新确认预计负债金额;上述事项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当期损益约1.02亿元,最终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文章序列号:2031943422822191104/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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