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000677.SZ)近期陷入多事之秋,面临重大诉讼执行、业绩大幅下滑及主要股东减持的多重压力。
公司公告披露,已收到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执行通知书》,涉案总金额超过2.5亿元,公司被要求立即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否则将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该纠纷已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实质性冲击,公司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将同比下降86.33%至90.88%。雪上加霜的是,持有公司7.19%股份的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亦宣布计划减持不超过3%的公司股份。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涉案金额合计超2.5亿
公告显示,本次《执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2026)鲁0784 执740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关于申请执行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限被执行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按照(2025)鲁 07 民终 4337 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执行标的:248889391.34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316289.39 元。
(二)(2026)鲁0784 执799号《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关于申请执行人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的规定,本院决定:限被执行人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本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按照(2024)鲁 07 民终 4337 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执行标的:1740363 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费:19803.63 元。
恒天海龙表示,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此前,恒天海龙不服一审判决,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5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7民终4337号《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预计2025年利润降逾八成
恒天海龙还在近期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400万元至600万元,同比下降86.33%至90.88%。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公司表示:“2025 年,公司帘子布、帆布产品销售稳定,主要业绩变动原因为潍坊市国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2025 年 9 月 26 日,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 07 民终 4337 号《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要求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欠款 248,889,391.34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公司已按上述判决计提相应利息,该笔利息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4 万元,公司2025 年度业绩同比下降。”
2026年1月27日,恒天海龙公告持有恒天海龙股份62,131,0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9%)的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91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公告显示,减持原因为:进一步聚焦主业,回收资金用于纺机主业发展。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2012年恒天海龙破产重整司法划转获得的股份。
(文章序列号:2031563225941807104/CJ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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