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公示显示,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诚财险)云南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70万元;李忠、张薇、骆曾祥、邱旸添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合计23万元。
从监管依据看,“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该条要求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对应的罚则见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机构罚款幅度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还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则对应同条第(三)项,机构罚款幅度同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依照该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还应当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公开信息显示,安诚财险成立于2006年12月,注册资本40.76亿元,注册地在重庆市江北区,是唯一一家总部设在重庆的全国性中资财产保险公司,是重庆首批实现混改的金融企业。公司现有省级分公司19家,分支机构240余家,全资子公司2家。
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显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国有企业间接持股,合计持股比例62.33%;第一大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04%。

经营与偿付能力方面,根据安诚财险官网披露的2026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2.6亿元,净利润4123.85万元,截至二季度末总资产102.24亿元、净资产44.4亿元;上半年综合成本率(已赚口径)为106.34%,其中综合赔付率77.96%、综合费用率28.38%。偿付能力方面,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302.85%,较上季度末的354.74%下降51.89个百分点,仍高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监管要求;期末实际资本44.46亿元,最低资本14.68亿元。

该报告同时披露,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2026年第一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均为B类。
整体看,本次罚单并未触及公司层面的偿付能力指标,但“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与“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同时出现在同一家省级分公司,且机构罚额已超出单一条文的罚款上限,其基层财务与费率执行环节的合规管理仍有待加强。
免责声明: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
知识产权声明:面包财经作品知识产权为上海妙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