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公开披露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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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处以罚款1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规定报送报告”。

今年以来累计被罚超200万元

根据监管部门通报统计,2024年以来,中国人寿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累计被罚金额超200万元。以下为单张处罚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罚单。

2024年1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处以罚款5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真实记录客户身份证、电话号码等信息”。时任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贾嘉宁被警告并处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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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7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处以罚款49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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