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涉及多项业务违规,证监局下发警示函
作者:面包财经
发布日期:2026-09-23 17:33
券商合规
9月22日,河北证监局披露《河北证监局关于对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财达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管控不到位。向购买公司资管产品的员工返还销售奖励;个别中后台员工兼职从事营销及客户服务;个别不具备期货从业资格人员开展IB业务并领取奖励。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第四十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是员工行为管控不严。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核查不力,违反了《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是债券承销中履职尽责不到位。在个别公司债承销项目中,对发行人个别财务信息、在建工程进度及资产状况等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三十条、《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等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财达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相关情况同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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